首先?軍機大臣?是無品級,也無俸祿的官職,《清史稿.職官誌》載:?由大學士、尚書、侍郎內特旨召入?,也就是說它是由大學士、尚書、侍郎等有品級的官員兼任的。
但是不要以為它沒品級,就認為它權力不大,實際上它是清朝最有權勢的壹個官職。?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協助皇帝處理清朝全國軍政事務,這等權力已屬?宰執?之職。
而據《清史稿.職官誌》所載,軍機大臣的職權有以下幾點:
壹、?常日侍直,應對獻替,巡幸亦如之?,平日都需在皇上身邊聽命,皇帝有什麽不解的地方,他們需要在旁出謀劃策,而且皇帝出巡的時亦需跟隨在旁。
二、?明降諭旨,述交內閣。諭本處行者,封寄所司。?,凡官員上報的文書,照例的題本歸內閣,折奏?請旨?者歸軍機處,這類奏折有軍機大臣負責先行處理,對壹般的奏折票簽處理意見。
三、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當時清帝凡遇到對重大政務不知如何處置時,就會交予軍機大臣或密議,或與其他軍機處官員會議。
四、處理某些皇帝特別交代的重大案件的審理,或聯同三法司壹起審理。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軍機大臣可在軍機處直接提訊,但如果要用刑的話,軍機大臣只能去內務府公所或步軍統領衙門中方可。
五、可參預到秋審案件的審理。在當時軍機大臣可會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官員對各省上報的死刑案件進行復審。
六、重要文武官員的舉薦權。當時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重要官員的補放,都先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然後再交皇帝選擇任用。
七、科考主考官、總裁官的舉薦。凡遇科考,主考、總裁均有軍機大臣負責舉薦,然後交由皇帝選用。
八、復試或殿試時,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及充任閱卷官。
九、可以?欽差?身份前往地方專司某事,或督辦某事。
十、頒賞蒙古王公之事。凡封賞蒙古王公的事情均由軍機大臣負責。
十壹、永遠加恩和新正加恩之時。凡恩賞皇族、百官壹事均有軍機大臣負責。
十二、秋審呈進黃冊壹事。就是秋審之後決定要執行死刑的囚犯信息由軍機大臣負責呈報皇帝。
可以說軍機大臣是清朝最有權勢的官員,他們總攬清朝全國機要,上至中央,下至地方,他們都可以參預,各地所上奏的奏章都先由他們票擬意見,然後交由皇帝抉擇。
此外,最重要的是軍機大臣手握的壹個最為重要的權力,那就是全國重要的文武官員的舉薦權,在當時上至中央的大學士、六部尚書,下至地方的總督、巡撫、駐防將軍等出現空缺時,都先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的名單,然後呈給皇帝選用。而這個權力就讓軍機大臣淩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
而且如果是皇帝下詔特旨簡放的官員,他們的官職由軍機大臣來負責安排,皇帝不會過問,也就是說全憑軍機大臣決斷。
所以綜上所述,作為軍機處這壹全國政治中樞的最該長官,軍機大臣的權力絕對是要比兩廣總督這壹地方總督的權力大。
當兩廣總督的權力雖比不上軍機大臣,但在地方上他確是?權勢滔天?的存在。
《清史稿.職官誌》載:?總督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兩廣總督就是總管廣西、廣東兩省軍民事務的最高長官,負責節制兩省不包括駐防將軍轄下的將士的所有文武官員,並對他們有監察之權,同時負責兩省的軍民事務。此外,兩廣總督還會兼任廣西、廣東兩省的其中壹省的巡撫事。
可以說在兩廣的地面上,兩廣總督形同壹個?土皇帝?,尤其是在鹹豐之後,因太平天國運動導致中央不得不將部分權力,如官員任免權、財政權、兵權等下放到督撫的手中,兩廣總督更是權勢滔天。
當然不管如何,兩廣總督的權力和地位始終都是比不上軍機大臣的。
因為清朝晚期總督的權力在擴大,軍機大臣的權力也在擴大,自奕欣擔任領班軍機大臣開始,軍機大臣都會兼任總理衙門大臣,而在當時總理衙門就是清朝的另外壹個權力中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