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海口
政策發布時間: 2022年12月4日12時
海口市指揮部決定即日起對省外來(返)海口人員進行“落地檢”和分類管理,具體措施如下:
壹、所有省外來(返)海口人員憑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船、車),登機(船、車)前要掃碼並如實填寫“入瓊碼”。
二、高風險區、低風險區及7天內有本土疫情的地級市旅居史入瓊人員按省指揮部有關政策執行,詳見鏈接:/swjw/ywdt/ttxw/。
三、對7天內有相關城市(地區)旅居史人員分兩類管理,具體城市(地區)名單和管理措施如下。其他省外來瓊人員在落實“落地檢”的基礎上,實行“3天2檢”(間隔24小時以上)。
四、後續將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
第壹類:7日內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寧市、海東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重慶市,北京市朝陽區、通州區、海澱區、東城區、昌平區、豐臺區、西城區、大興區,遼寧省沈陽市、大連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銀川市,天津市濱海新區、東麗區,吉林省長春市、松原市,陜西
省西安市、榆林市,江蘇省蘇州市、南通市、南京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河北省,山東省濟南市、聊城市、臨沂市、淄博市,河南省鄭州市,甘肅省蘭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德陽市、內江市、綿陽市,山西省太原市、忻州市、朔州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常德市、懷化市、長沙市,貴州省貴陽市,雲南省昆明
市、曲靖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南寧市,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東莞市、中山市等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1.在抵達海口機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2.落實3天居家隔離和2天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測措施,期間第1、3、5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抵瓊後第7天再開展壹次核酸檢
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謝絕訪客,居家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碼管理;3.請提前1-2天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鎮街進行申報,由目的地所在市縣點對點閉環轉運回住地,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完成3天隔離後,點對點閉環回住所進行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測。
第二類:7日內有西藏自治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綏化市,山東省青島市,山西省菏澤市,陜西省安康市、鹹陽市,江蘇省連雲港市,北京市順義區、石景山區,山西省晉中市、大同市、呂梁市,貴州省畢節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北省鄂州市,四川省巴中市,廣東省汕頭市、梅州市、茂名市、清遠市、湛江市、
肇慶市等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1.在抵達海口機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後放行;2.抵海口後應第壹時間向社區(村委會)、單位或所住宿賓館報備,落實3天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測,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謝絕訪客,期間實施3天3檢(不包括落地檢),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碼管理;3.完成居家
健康監測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至抵海口滿5天,建議第5天再做壹次核酸,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4.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內停留未超過12小時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