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聯合國關於老齡化的劃分標準,當壹個國家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10%或65歲以上人口比重超過7%,表示進入輕度老齡化社會;
2、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20%或65歲以上人口比重超過14%,表示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
3、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30%或65歲以上人口比重超過21%,表示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
人口老齡化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1、是出生率下降,使少年兒童的人口數量和比重減少,老年人口的數量和比重相對增加;
2、是老年人口壽命延長,使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加速了人口老齡化。所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壹是要針對出生率下降的新形勢,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二是要針對老年人口壽命延長的趨勢,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