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的繁體字為:“徵”。
征(拼音:zhēng),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
徵:用於表示“宮商角徵羽”五音之壹時讀zhǐ,不簡化作“征”。
征和它的繁體“徵”原是兩個不同的字。征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本義為征伐,後引申為遠行。“徵”始見於西周金文,本義為征召,引申指征求,又引申為征收、征取。還表示跡象、現象,引申指證明。
“徵”有zhēng和zhǐ兩個讀音,《簡化字總表》規定“徵”讀zhēng時簡化為“征”,但用於人名時不宜簡作“征”,如魏徵、文徵明。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證平聲。《爾雅·釋言》:行也。《易·泰卦》:拔茅茹,以其匯,征吉。《詩·小雅》:之子於征。
又《韻會》:征,伐也。《易·離卦》:王用出征。《書·大禹謨》: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孟子》:征者,上伐下也。
又《正韻》:征,取也。《禮·王制》:關譏而不征。
又姓。《前漢·司馬相如傳》:廝征伯僑而役羨門兮。註:仙人姓征,名伯僑。
又《韻會》:通政。《周禮·地官·小司徒》:施其職而平其政。註:音征,稅也。當作征。
又通正。《周禮·夏官》:惟加田無國正。註:音征。稅也。獨加賞之田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