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球規則簡單易懂如下:
臺球的基本規則有擺球、比球、開球、擊球、貼球。
1、擺球:
目標球擺成三角形,頂角的球置於“置球點”上,8號球位於三角形的中心,三角形的底邊兩端分別放置壹顆全色球和壹顆花色球,其他目標球隨意擺放,但必須彼此緊貼。雙方選手均可檢查球擺放是否符合規則,並可要求修正。
2、比球:
比球是比賽中用來決定開球順序的第壹次擊球。比球獲勝的選手獲得開球選擇權。裁判會將兩顆球分別放置在開球線後,兩名選手在大約同壹時間擊球並使其接觸頂庫(靠近置球點壹側的短褲)後返回,球停止時更靠近底庫(靠近開球線壹側的短褲)的壹方獲得比球勝利。
3、開球:
開球時,開球方將主球置於開球線後出桿擊球後必須至少有1目標球進袋或有4目標球碰觸庫邊。違反者即為開球犯規。
4、擊球:
選手擊球後,主球最先碰觸的球必須是其選定的那組目標球,如其球組的目標球已全部進袋,則應首先擊中8號球。選手擊球後,若沒有目標球入袋,須至少有1顆球碰觸庫邊。選手擊球後,未入袋的目標球和主球必須停留在臺面上。
如有任何目標球逃離臺面均被視為合理消失,不再重置於臺面。擊球過程中(包括出桿前後),擊球者除桿頭以外的身體任何部分(包括服飾)、器材(包括桿身、架桿、巧克等)均不得碰觸臺面上的任何球。
5、貼球:
主球與臺面上要擊打的目標球相貼時,選手擊打主球後,必須使該目標球移動,且出桿方向沒有限制,但擊打動作必須明顯。目標球與庫邊相貼時,主球擊打該目標球後,該目標球必須離開庫邊後再次碰觸庫邊或有其他球(包括主球)碰庫邊或有目標球入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