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本文發表於 2003 年 6 月中國煤田地質雜誌。
田紹東 李洪嬪
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及分類受到越來越多的關註,談點個人意見,供討論。
1 礦產資源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
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即勘查或開發礦產資源在經濟方面的意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礦業權 ( 探礦權和采礦權) 流轉,礦山企業改制或上市融資,新開辦礦山企業等,都需要了解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而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包含兩個層次: 壹是針對整個礦業項目全部礦產資源的,這是礦產資源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即業主投資於壹個礦業項目所能獲得的全部經濟效益。這是西方發達國家普遍使用的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我國過去是計劃經濟,這個問題並不突出,現在也逐漸熱起來了。二是針對整個礦業項目內部分礦產資源的。我們知道,任何壹個礦業項目,其內部的礦產資源不是都能開采的,更不可能都開采出來,能開采的和暫不能開采的都是經濟意義的特定表述。這是礦產資源第二個層次的經濟意義。
礦產資源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都來自於生產實踐,壹個合格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都要明確地包括這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礦產資源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都有以下四個特點。
①是經濟效益的定性表述。礦產資源定量的經濟效益,那是業主所需要的,作為國家管理所使用的是定性的。筆者認為應根據業主能否獲利為標誌分為兩個檔次,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可分為經濟的和潛在經濟的,第二個層次的經濟意義可分為能開采的和暫不能開采的。
②經濟意義都有相對應的礦產資源量。凡經濟意義都有自己的主體,其主體就是礦業項目的礦產資源量,而壹個礦業項目的礦產資源量總是具體的。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所對應的是整個礦業項目的全部礦產資源量,第二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所對應的是整個礦業項目內部分礦產資源量。
③經濟意義所對應的礦產資源量都有相應的地質可靠程度。所有的礦產資源量都有相應的地質可靠程度,沒有地質可靠程度的礦產資源量是不存在的。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所對應的礦產資源量的地質可靠程度,是該礦業項目勘查階段的成果。第二個層次只是礦業項目勘查階段成果的壹部分。
④時效性。確定經濟意義時所用的各種參數,許多都在隨時變化著,所以研究結果也不可能不具有時效性。這個時效性是雙向的,而不是單向的。至於有效期究竟是多少,應由政府或行業部門和業主決定。
因此,這裏所說的 “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分兩個層次: 壹是對整個礦業項目全部礦產資源而言的,它是指投資於壹個礦業項目所能獲得的經濟效益的定性結論; 二是對整個礦業項目內部分礦產資源而言的,它是指整個礦業項目內部分礦產資源能否開采的結論。
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既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又相互依存。如果第壹個層次的全部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是經濟的,則第二個層次既有能開采的,也有暫不能開采的。但能開采的必須達到壹定數量,滿足業主的需要。如果第壹個層次是潛在經濟的,則第二個層次內壹般情況下也有能開采的和暫不能開采的。但能開采的儲量數達不到業主的要求,業主不投資,該礦業項目無法上馬。正因為如此。該項目不能出現有能開采的儲量,當然更不能從中求可采儲量。
礦產資源的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是生產所需要的,確有存在的必要性。第壹個層次無論對國家還是對業主都是很重要的,即通常所說的礦產資源的經濟意義,而第二個層次主要是對業主的關系較大。
2 礦產資源兩個層次的分類
礦產資源的分類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壹是地質可靠程度,二是經濟意義。因為兩個因素均有兩個層次,所以分類也必然存在兩個層次。
第壹個層次是整個礦業項目全部礦產資源的,即第壹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和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所形成的分類。這壹分類是西方發達國家通用的,各國大同小異。第二個層次是整個礦業項目內部分礦產資源的,即第二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和第二個層次的經濟意義所形成的分類。
第壹個層次的分類,筆者詳細提出過建議,在此不再贅述。至於第二個層次的分類。如果要劃分,從技術和邏輯上是沒有問題的,同第壹個層次的分類方法是壹樣的,所使用的是第二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和經濟意義,也可以劃分出若幹個類型。第二個層次的分類本質上同 GB/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是壹樣的。
在分類所涉及的地質可靠程度和經濟意義兩個因素之中,地質可靠程度是基礎和前提條件,屬於哪個層次的分類主要由它決定。第壹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能有幾種級別,所以必須提出不同級別的比例要求,且不能規定具體工程間距。第二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只有壹種級別,而且是直接利用工程間距求出來的。顯然,GB / 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地質可靠程度是第二個層次的,所以它只能屬於第二個層次的分類。
當然,完整的第二個層次的分類所涉及的經濟意義,也應當是第二個層次的,但是 GB/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卻用了第壹個層次的經濟意義,這只能說明 GB/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既不是第壹個層次的,也不是標準的第二個層次的。
至於第二個層次的具體分類,筆者認為沒有必要去做這項工作,至少現在如此。原因很簡單,沒有必要,西方發達國家沒有壹個使用這種分類。自然,GB/T17766—1999《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也是沒有必要的。
礦產資源兩個層次的地質可靠程度、兩個層次的經濟意義和兩個層次的分類,是壹個統壹體的兩個方面。這同組織和個人之向的關系是壹樣的。組織包括個人,個人是組織的壹個組成部分,但組織和個人是兩回事,而不是壹回事。
3 結語
礦產資源的地質可靠程度、經濟意義和分類,是各礦種勘查規範、規定、標準、要求的基礎,也是國家從事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之壹。同時還涉及同國際慣例接軌和招商引資問題,至關重要,應當引起政府、礦業界以及地質勘查單位各有關人士的高度重視。已經頒布的GB / 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和即將出臺的各礦種勘查規範,依筆者所見仍有可能存在較多問題。它能否自圓其說? 能否指導各礦種的地質勘查工作? 能否同國際慣例接軌?都值得認真研討。這些問題的存在,可能與 GB/T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 / 儲量分類》 有密切關系。因此筆者建議有必要對其進行修改,越早越好。這正是筆者撰文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GB/T17756—1999,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
[2] 儲發 [1986]146 號,煤炭資源地質勘探規範
[3] 田紹東,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