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三種類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個方面。
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它是壹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的內容。
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介紹:
文化是壹種社會交流及社會傳遞,通過特定的途徑,被社會成員***同獲得。這種獲得***同文化的特定途徑,其實就是文化得以交流和傳遞的制度文化。文化的存在只有被認同和學習時才是有意義的。而被認同和學習的實現,必須依靠壹套相關的制度規則。
在此,制度文化就將文化與制度統壹起來了。當制度體現為規則時,它必然反映了文化的價值,文化的精神,文化的理念。而當文化體現為規則時,它必然采取或風俗、或習慣、或制度的形式。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沒有文化價值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沒有制度形式的文化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