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的三種方式:
1、商標的壹般使用許可。商標的壹般使用許可是比較普通的壹種許可方式,對商標權人的限制較小;
2、商標的排他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方式是指商標權人除被許可商標的排他使用的被許可人之外不能再許可第三人使用該商標,但是商標權人還是可以使用其商標的;
3、商標的獨占使用許可。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在將獨占使用許可給被許可人之後,只有被許可人可以使用該商標,商標權人也無權使用。
二、詳情分析
商標許可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商標許可權有哪些註意事項
1、商標被許可人必須是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申請人資格;
2、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必須是註冊商標;
3、商標獨占許可與壹般許可的區別,商標獨占使用許可是商標使用許可的壹種。又稱商標專有使用許可,即商標權人許可他人在規定地域內使用其註冊商標後,不僅不得就同壹註冊商標於同壹地域再許可第三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