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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平衡論認為,平衡是宇宙萬物的本源和本質,也是宇宙萬物運行的法則。“天道自衡”是壹般平衡論的核心概念, 平衡循環、自我平衡、事物對稱、自然位置和萬物玄同等五大平衡法則都是以“天道自衡”概念為基礎的。 這五大平衡規律是宇宙萬物的運行法則,也是宇宙智慧的具體表現,它們對宇宙萬物,天地人生具有普遍意義。
平衡循環
平衡循環也稱 平衡運動: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宇宙萬物永恒處在平衡到不平衡,又從不平衡到新平衡的螺旋式循環過程中。平衡循環是宇宙萬物基本的運行法則。 平衡是萬物的本質,宇宙萬物永恒處在平衡循環過程中。平衡決定物質的來源和去向,萬物來之於平衡,去之於新的平衡。萬物從平衡到不平衡,從不平衡到新平衡;平衡中有不平衡,不平衡中有平衡,不平衡是為了新平衡。
自我平衡
系統內部結構之平衡。自我平衡是系統對環境的求存在本能的反應 ,萬物在求存在本能作用下,都會趨於自我平衡。自我平衡是系統對環境的求存在本能的反應,萬物在求存在本能作用下,都會趨於自我平衡。萬物都有自我趨向平衡的求存在本能,求存在的本能源自求存在的智慧,求存在是自我平衡的力量源泉。
事物對稱
事物對稱是系統與系統之平衡。萬物有自身的對稱方,壹方的存在都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任何壹種事物的產生必然伴隨著其對立面的產生。 事物必為對稱之存在,壹方的存在都是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對稱雙方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任何壹種事物的產生必然伴隨著其對立面的產生而產生。任何事物都有另壹事物與之對稱,任何事物自身結構也是對稱的。
自然位置
系統與環境之平衡。萬物在環境中都有各自的自然位置,表 現為系統與環境的平衡和諧。求存在的本能使萬物總在尋找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自然位置,以求得與環境和諧是萬物的自然目的。萬物的自然位置是“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循環中,環境選擇和自我平衡合力的結果。求存在的自然目標使萬物總在尋找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自然位置,以求得與環境和諧是萬物的自然目的。自然位置表現為個體與環境的平衡和諧:原自然位置(原平衡)→尋找自然位置(不平衡)→新自然位置(新平衡)。
萬物玄同
萬物玄同是系統特定環境下之平衡。萬物同宗同源同歸宿。 事物在壹定環境和條件下可以處於壹種無差別的同壹狀態,不同的環境和條件會出現不同層次的同壹狀態。萬物的差別是相對特定的時空和條件而言的,在彼時空和條件下呈差別的事物,在此時空和條件下會無差別。萬物在無窮的平衡循環過程中“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