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為死者言,為生者權表達了法醫通過科學的方法,為死亡的人還原真相,為活著的人維護權利的精神。
壹、法醫為死者言,為生者權的出處
1、這句話最早出現在《法醫學》壹書中頌純滑,該書是由中國著名法醫學家孫東東教授主編的壹部法醫學教材,於1988年出版。
2、孫東東教授在書中寫道:“法醫學是壹門以人體為研究對象,運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知識和方法,為司法機關提供科學證據和專家意見的壹門應用科學。它的目的是為生者權,為死者言。”
二、法醫為死者言,為生者權的解釋
1、“為生者權”指的是法醫通過壹些司法鑒定工作,比如對壹般刑事犯罪中造成的人身損傷進行致傷物、致傷機理、致傷程度等方面做鑒定,為訴褲扒訟案件審理提供科學依據,供法官在定罪、量刑、賠償等方面進行判決。
2、“為死者言”指的是法醫通過對死亡原因、死亡時間、死亡方式等方面做鑒定,為無聲無息的死者發聲,揭露殺人兇手或自殺動機,還原死亡真相,為親屬解憂,為社會安寧。
法醫的意義
1、法醫的使命
法醫作野臘為壹種特殊的職業,需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和心理素質,需要縝密的思維和日積月累的積澱,但最重要的是要有壹顆忠誠奉獻的心,要有對這個職業的使命感和敬畏之心。
2、法醫的歷史
在中國,法醫學已經有了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成果。從宋代《洗冤集錄》到明代《洗冤新錄》,從清代《仵作考》到民國《仵作新編》,從新中國成立後《法醫學》到現代《中國法醫學雜誌》,為司法實踐提供了重要支撐。
3、法醫的發展
在當代社會,法醫學也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隨著科技進步和社會變革,犯罪手段和形式日趨復雜多樣,對法醫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生命科學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為法醫學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