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生的意義是什麽很重要,也暗示了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人生的意義》這本書很深奧,初讀時,甚至覺得它晦澀難懂,但當我們細細思考與梳理的時候,也會為書中觀點的深度所驚嘆。
作者在書的最後壹章提出了人生意義的兩個著眼點,壹個是死亡程序,壹個是實踐哲學。首先,作者批判了亞裏士多德以來以幸福作為人生的意義的基礎的傳統。也提出了壹個真正富有洞見的命題:“人生若包含人們沒準備好為之赴死的東西,這種人生就不可能富有成就。”我將它理解為“向死而生”。
第二個著眼點就是立足於實踐,為的是排除思辨。“如果人生有意義,那麽這個意義肯定不是這種沈思性的。人生的意義與其說是壹個命題,不如說是壹種實踐。它不是深奧的真理,而是某種生活形式。”
作者在書中也提到了不同學派不同學者,關於“人生的意義是什麽”的不同觀點。我更贊同的是人生的意義在於人生本身,人生沒有既定的意義,是壹個不斷實踐的過程。意義乃是對世界的解釋,因而由我們自己決定。也許我們的人生會有很多個不同的階段,我們也許沒有壹個固定的目標,但這不並不代表我們的人生是徒勞的。
也許人生的意義不是某個需要追求的目標,或者壹塊需要發掘的真理,而是生活本身表達出來的某種東西,某種狀態或者蘊藏於某種生活方式之中。畢竟壹段敘事過程的意義不只在於它的目的或結局,還在於過程本身。
人生的意義與其說是壹個命題,不如說是壹種實踐,甚至不是壹個深奧的真理,而是某種生活形式。
我們可以決定我們以哪種方式生活。
這樣看,人生的意義,也許便是人生本身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