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是壹個哲學分支學科。其是對思維規律的研究。
邏輯和邏輯學的發展,經過了具象邏輯—抽象邏輯—具象邏輯與抽象邏輯相統壹的對稱邏輯三大階段。邏輯學是研究思維的學科。所有思維都有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
思維內容是指思維所反映的對象及其屬性;思維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對象及其屬性的不同方式,即表達思維內容的不同方式。從邏輯學角度看,抽象思維的三種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題和推理。
邏輯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邏輯學指:研究推理的科學,即只研究如何從前提必然推出結論的科學。廣義的邏輯學指:研究思維形式,思維規律和思維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廣義邏輯學研究的範圍比較大,是壹種傳統的認識,與哲學研究有很大關系。
整個邏輯學科的體系非常龐大復雜,如:傳統的、現代的和辯證的、演繹的、歸納的和類比的、經典的和非經典的,等等。但是,它再龐雜也有相通的地方,例如:構建判斷的方法;進行必然性推理;認同邏輯真理或邏輯規律等。
邏輯學是壹門基礎性的學科,邏輯學的基本理論是其他學科普遍適用的原則和方法。同時邏輯學又是壹門工具性的學科,它為包括基礎學科在內的壹切科學提供邏輯分析、邏輯批判、邏輯推理、邏輯論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