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個已婚女性,我認為婚姻中男性和女性有同樣的生育權。這是主要是因為三方面,壹是妻子還是丈夫都享有生育權,二是妻子有權終止妊娠,三是在生育的問題上應該夫妻協商壹致。
第壹方面,婚姻中無論是妻子還是丈夫都享有生育權。因此男性同樣享有生育權。根據相關規定,無論是妻子還是丈夫,都享有生育權。男性同樣享有生育權但需要說明的是,男性與女性所享有的生育權是各自享有的,也就是說無論是丈夫或妻子都各自享有屬於自己的生育權彼此之間的生育權並沒有互相影響或者互相侵害的情況。
第二方面,妻子有權終止妊娠,這種行為並沒有侵害丈夫的生育權。既然丈夫於妻子雙方都各自享有屬於自己的生育權,那麽妻子就有權終止妊娠。這樣的行為並不會侵害丈夫的生育權。並且,丈夫不能以妻子終止妊娠為由認為自己的生育權受到侵害。如果他那樣認為或者追究妻子責任的話,就屬於侵害了妻子生育權的行為。
最後壹方面,生育的問題上夫妻雙方應該協商壹致。夫妻雙方各自享有自己的生育權,但是作為夫妻來說,在行使生育權方面必須***同行使,而不能各自分別行使自己的生育權。否則的話夫妻之間就無法在生育的問題上達成壹致,其結果就是產生無法化解的矛盾。
可想而知,婚姻中的男性或者女性在行使生育權的問題上,夫妻之間應該通過協商的方式來達成壹致,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使家庭生活和諧穩定幸福美滿,這樣才能夠體現出夫妻之間的舉案齊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