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具體年限,但您在使用報告之前需要對原有報告進行復查和核實,如果是野外工作還需要對報告進行壹定的驗證。符合實際情況的報告以及報告中符合實際情況的部分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地質勘探資質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地質勘查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 地質勘查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地質勘查單位繼續從事地質勘查活動的,應當於地質勘查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在地質勘查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做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做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