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出據回國定居證明;
2、國外長期居留證;
3、護照;
4、申請人在國內親屬街道辦證明;
5、本人回國定居申請書。具體請到當地外僑辦辦理
辦理條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華僑是在國外定居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出國旅行、訪問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以及國家派駐外國的公務人員和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對於具有中國血統,但已經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人,也不能視為華僑。華僑是中華人民***和國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保護華僑在國外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是中國政府的職責。
華僑、歸僑是指哪些人:
在《中華人民***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為了適應工作中的需要,國務院僑辦等有關部門對上述概念做出了具體解釋:
壹、華僑
是指旅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壹)“旅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