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挺同團體婚姻平權大平臺”5月24日舉辦“2017點亮臺灣亞洲燈塔”活動。在臺灣地區宣布對同性婚姻”釋憲”的結果後,參與的“同誌們”歡欣雀躍,感動到流下眼淚,並相互擁抱。
臺灣“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下午四時將就“同婚釋憲案”作出解釋,預料將對島內同誌婚姻有所保障。
釋憲案”出爐前,反同、挺同團體都已有所準備。反同團體連日來,不斷到臺灣“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偏袒同性婚,除靜坐、喊口號,並掛起“釋憲”已無公信力、同婚“釋憲”程序違法的白布條,警方已派駐警力並架起鐵馬護欄
挺同團體與聲請人之壹的祁家威,今天會在“立法院”附近召開記者會等壹連串活動,彰顯在“大法官”作出解釋後,戰場再度回到“立法院”。
不少“立委”與相關機關都等待“大法官”的解釋,盼能為接下來的修法提供明確方向,但挺同、反同團體如何解讀“大法官”解釋,將是對司法的另壹項考驗。
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此次參與“同婚釋憲案”的“大法官”、扣除因太太尤美女“立委”而回避的“大法官”黃瑞明,***十四位“大法官”參與,“釋憲文”等於要取得十位“大法官”意見壹致認同。
目前十四位“大法官”中半數來自學界,半數來自司法實務界,對於同誌婚姻應受保障幾乎沒有疑義,至於該采取什麽樣的方式保障?現行“民法”是否容許同性結婚等,“大法官”們最近激烈論戰,幾乎是字斟句酌,包括每壹段的標題、用字遣詞,連標點符號都壹再修改,除解釋文外,還會有“大法官”出具不同意書及協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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