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是2008年6月1日實行的。
壹、什麽是限塑令
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汙染”,被稱為“限塑令”。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壹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二、2022年底“限塑令”範圍進壹步擴大
2020年出臺的《意見》被稱為史上最強“限塑令”,《意見》對塑料制品的規範節點分別為2020年、2022年底、2025年底,並進行不同階段的政策實施。
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實施範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壹次性塑料餐具;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全國範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壹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註: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的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壹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