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憲章英文是Magna Carta。
詞典釋義
Magna Carta大憲章;保障人民權利與自由的法令
Great Charter大憲章(等於Magna Charta)
雙語例句
《大憲章》是貴族抵抗王權的綱領性文件。
Magna Carta?was regarded as a creedal document for aristocracies resisting monarchy.
1215年的大憲章中最為重要的條文是第六十壹條,即所謂“安全法”。根據該條的規定,由二十五名貴族組成的委員會有權隨時召開會議,具有否決國王命令的權力;並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據國王的城堡和財產。這種權力是出自中古時期的壹種法律程序,但加之於國王卻是史無前例。
英王約翰自始即無接受大憲章約束的誠意,他是在武力之下才被迫在文件上簽署,特別是第六十壹條幾乎褫奪了國王所有的權力。就在貴族離開倫敦各自返回封地之後,約翰立即宣布廢棄大憲章,教皇英諾森三世亦訓斥大憲章為“以武力及恐懼,強加於國王的無恥條款”,教皇否定了任何貴族對權力的要求,稱這樣做破壞了國王的尊嚴。隨後英國即陷入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