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叫做配套設施,通常是企業根據城市建設規劃的要求,以及開發項目建設規劃的要求,為了滿足居住的需要從而開發項目配套建設的設施。包含的定義是包括並不限於築行業作為名詞存在,隨著房地產的發展,配套”這個詞也逐漸被用作房地產的專業名詞來使用著。配套在會計專業被分為“可有償轉讓的公***設施”和“不可有償轉讓的公***設施”,區分界線以是否能劃為“成本核算”。
在商品房的交易,配套分為這三種:交通配套、商業配套和教育配套。下屬又分為許多分支,隨著隨著交通的發展,交通配套也被分為道路交通、輕軌交通和公交交通,商業的配套則分為小區商業、商業中心,教育的配套分為小學、中學、大學、社會學院等教育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