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滅人欲,格物致知意思是:保存心中的天理,消滅人的欲望。探究事物原理,而從中獲得智慧(或從中感悟到某種心得)。原句出自於先秦戴聖的《禮記》中的《樂記》和《大學》。
知行合壹意思: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壹,既不是以知來吞並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並知,認為行便是知。原句出自於明朝思想家王守仁
致良知意思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原句出自於戰國時期孟子的《孟子·盡心上》。
原文:
(1)《禮記·樂記》: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
白話譯文:
外界事物影響使人形成壹定的智力去認識它,進而形成喜歡和討厭的感覺,如果人的好惡無法完全節制,那麽這樣壹來,不停的累加,最終會被無窮的外界物欲所淹沒,以致於人的天性完全喪失了。
外界的影響是無窮無盡的,再加上人對喜歡和不喜歡的各種想法不加節制,那就是接觸到外物後人被同化了,就是天理滅絕人欲橫流。於是就會生犯上作惡的心思,有的做出邪惡放縱胡作非為的事情。
(2)《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白話譯文:獲得知識的途徑在於認識、研究萬事萬物。主要是指要想獲得知識,就必須接觸事物而徹底研究它的原理.
(3)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首次提出知行合壹說。所謂 “知行合壹”,不是壹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系,也包括壹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系。
(4)致良知是中國明代王守仁的心學主旨。語出《孟子·盡心上》?: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慮而知者 ,其良知也。
白話譯文:人不經學習就能做的,那是良能;不經思考就能知道的,那是良知。
擴展資料:
“存天理、滅人欲”是儒家思想宋明理學做人哲學的經典總結,也是符合諸子百家學說放之四海不變的真理。就是希望學者能格物窮理,正心修身,可成為壹個內外兼修,才德具備傑出的人。就是修身養性,是勸導人做傑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偉大的人。
“致良知”就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過程,因而也就是自覺之知與推致知行合壹的過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壹。“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煉,見諸客觀實際。“致良知”即是在實際行動中實現良知,知行合壹。 “致良知”是王守仁心學的本體論與修養論直接統壹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