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拉丁美洲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因素的結合而構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經創造出了稱為“拉丁美洲”的獨特的個性,是“混血的音樂”,決不是許多文化的雜亂無章的並列,而是獲得了具有個性的新的獨創性。
正如已經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兒,所以,音樂上也表現了從那個社會中自然產生的生活情感。在這裏所謂的歐洲風格、非洲黑人風格,都是已經染上新大陸的色彩,獲得了新的生命。與其說是原來的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按照古代樣式被傳承下來,不如說是壹方面吸收了種種影響,另壹方面是作為表達生活於現實中的人們的情感,而加進了許多微妙的變化。這三種因素的混合,如果從旋律節奏方面來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樂》中的壹段話來作說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殖民者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變化音的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殖民者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與6/8的雙重節拍,結果在小節中央產生特征性的交錯節奏。黑人影響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關於這三種因素的混合過程,上書引用達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間音樂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1、純粹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2、印第安音階的所謂“混血化”,結果產生類同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種音階;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音階進壹步繁復。
必須指出的是在拉丁美洲,無論是哪個國家,也無論是哪個地區,人們都自豪地誇耀:“這是我們自己的音樂。”用心地保存著固有的音樂,且十分珍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