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壹刻是什麽時辰?
子(鼠)時是十壹到壹點,以十二點為正點;醜(牛)時是壹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寅(虎)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卯(兔)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辰(龍)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巳(蛇)時是九點到十壹點,以十點為正點;午(馬)時是十壹點到壹點,以十二點為正點;未(羊)時是壹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申(猴)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酉(雞)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戌(狗)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亥(豬)時是九點到十壹點,以十點為正點。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鐘”,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鐘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鐘鼓樓,晨起(辰時,今之七點)撞鐘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鐘”;暮起(酉時,今之十九點)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於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五個更,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時以下的計量單位為“刻”,壹個時辰分作八刻,每刻等於現時的十五分鐘。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鐘(差十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刻以下為“字”,關於“字”,廣東廣西的粵語地區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點十個字”,其意即“十五點五十分”。據語言學家分析,粵語中所保留的“古漢語”特別多,究其原因,蓋因古中原漢人流落嶺南,與中原人久離,其語言沒有與留在中原的人“與時俱進”。“字”以下的分法不詳,據《隋書 律歷誌》載,秒為古時間單位,秒以下為“忽”;如何換算,書上沒說清楚,只說:“‘秒’如芒這樣細;‘忽’如最細的蜘蛛絲”。秦12段記時:即十二地支: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醜午時指從現時的十壹點到十三點,壹個時辰分作八刻,從十壹點起計,每十五分鐘壹個刻,十壹點正為午起,十壹點十五分為午時壹刻,四十五分為午時三刻,十二點正為正午(午時四刻壹般不這樣說),到八刻為下壹個時辰之始。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並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也有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壹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開刀,不讓其做鬼。皇城的午門陽氣也最盛,不計時間,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門斬首者,也無鬼做。天色 夜半 雞鳴 平旦 日出 食時 隅中 日中 日昳 晡時 日入 黃昏 人定地支 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現代23-1點 1-3點 3-5點 5-7點 7-9點 9-11點 11-13點 13-15點 15-17點 17-19點 19-21點 21-23點夜間時辰 五更 五鼓 五夜 現代時間黃昏 壹更 壹鼓 甲夜 19-21點人定 二更 二鼓 乙夜 21-23點夜半 三更 三鼓 丙夜 23-1點雞鳴 四更 四鼓 丁夜 1-3點平旦 五更 五鼓 戊夜 3-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