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坑,地槽,土方的區分;
凡溝槽底寬在三米以內,溝槽底長大於三倍槽底寬的為溝槽。
凡土方基坑底面積在20平方以內的為基坑。
凡溝槽底寬在三米以上,基坑底面積在20平方以上的,均按挖土方計算。
人工挖地槽工程量計算。人工挖地槽是指槽長大於等於槽寬3倍,且槽底寬度小於等於3m。
槽長L>3*槽寬B?。
槽寬B≤3m。
凡滿足以上條件者為挖地槽,其工程量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m3)體積計算。?
V=(B+2C+KH)*L*H?。
式中?V——挖地槽的體積。
B——地槽中基礎或墊層的底部寬度。
K——坡度系數,按表4.2.1選用,放坡時,交接處重復工程量不予扣除。
C---工作面寬度,根據基礎材料按表4.2.2中規定選用。
H——計算地槽放坡深度,室外地坪標高到槽底或管道溝底的深度(決定是否達到放坡的深度)。
L——地槽的長度,外墻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圖示基礎底面之間凈長線的長度計算。挖管道溝槽時,槽長按管道的中心線長,溝底的槽寬按設計規定計算,無規定者,按教材表4.2.4規定寬度計算,不再另加工作面寬度。?
按表4.2.4計算管溝土方工程量時,各種井類及管道(不含鑄鐵給排水管)接口等處需加寬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計算,但底面積大於20_的井類所增加的工程量並入管溝土方內計算。鑄鐵給排水管接口等處土方增加量,按鑄鐵管道溝槽土方總量的2.5%計算。?
人工挖地坑和人工挖土方的工程量計算。凡不滿足上述地槽條件之—,且坑底面積A≤20_的挖土,稱為挖地坑。若坑底面積A>20_,挖土厚度在30cm以外,則稱為挖土方。即:凡滿足L<3B或
B>3m,且A≤20_條件者,為挖地坑;凡滿足L≤3B或B>=3m,且A>20_、h>30cm條件者,為挖土方。
挖地坑和挖土方的工程量計算方法相同,均以立方米(m3)體積計算。其工程量應根據具體情況按。
公式計算:
V=(A+2C+KH)*(B+2C+KH)*H+K2*H3/3。
A?B——分別為坑底的長和寬。
C--------工作面寬度。
K2*H3/3——坑四角錐體的土方體積。
H——地槽放坡部分深度,室外地坪標高至槽底或溝底墊層以上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