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保單位不同,市屬單位參保的是金卡,而鎮屬單位參保的是銀卡。這也是因為市屬單位員工必須參保綜合基本醫療保險,而鎮屬單位員工則需參保住院基本醫療保險;
2. 繳費比例不同,金卡的繳費比例,其中參保人是按本人工資的2%來繳納的,單位則是按參保人工資的7.5%來繳納的,而銀卡的話,參保人本人無需繳納,單位則會按參保人工資的2%來繳納;
3. 報銷限額不同,銀卡每年最高可報銷4萬元。而金卡每年最高可報銷8萬元,其中8萬以內的報銷比例是95%,8萬以上、10萬以下的報銷比例是85%,10萬以上的報銷比例則是70%。
交社保的好處:
1、用戶在退休之後每月能領到壹定數額的生活保障費用;
2、在藥店購買藥品可以憑借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觀察時費用可以報銷;
3、在工作時間內或因為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可以進行賠款補償;
4、女性生育期間有補償津貼且報銷因生育而產生的所有花費。
社保有以下的特征:
1、保障的是勞動者及其親屬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2、保障範圍只在於勞動者因勞動而產生的人身安全問題;
3、具有強制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不能予以忽視;
4、目的在於維護社會勞動力資源的可再生和可循環;
5、資金來源於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人事單位及其個人的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