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用了這樣壹個方法。現代人根本接受不了,可以買賣老婆。在古代,對於那些不想娶妻生子的男人。是會被人看不起的,而且也會遭受到家裏老人的指責。但是從古至今,娶妻成家都有壹個***同點,那就是聘金是少不了的。那麽,在封建時期的古代,那些窮人娶不起老婆,說出來妳可能不信,更接受不了。
在古代,那些沒錢娶老婆的窮人有著壹個畸形的方法。以此來解決傳宗接代的難題,那就是點婚期,這最早起源於漢朝。直至清朝才開始盛行,通俗的來講就是用自己家中值錢的東西去買壹個妻子。等生下孩子後,再將其歸還於人家,這就是點婚。對於古人的這樣的方式,我們如今是難以理解的,更是令現代人難以接受。在我國古代,女性地位不高,所以倘若窮人實在沒錢的話。
有的窮人缺錢就將自己的妻子短暫租給同樣因為窮沒有娶妻生子的人。等妻子生下了典夫的孩子,又將他接回家。在古人眼中,這樣做總比自己沒有後代。香火斷了墻,然而畢竟這樣的事確實太過於傷風敗俗,所以到了元代的時候。朝廷就頒布法律禁止這種行為。明確規定這種行為犯法。
可是到了明代,典婚又開始興盛起來,並且這種租期制度也開始受法律保護了,雙方還要寫壹份合同。合同裏寫清楚點期的價格,期限,孩子歸屬權等細則。出去的女人在合約七晚之前不能回到以前的副駕,也不能回家照顧孩子。還能這樣做,真的令現代的我們無法理解和接受。並且這種陋習指導清朝還存在,好在新中國成立後,這種封建陋習才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