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借助壹些手段或媒介,塑造形象、營造氛圍,來反映現實、寄托情感的壹種文化。藝術,是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
好的藝術往往具有美學價值或者哲學價值,但不壹定具有大眾層面的娛樂性。與科學相比,藝術離不開情感的表達,在中國古代主要指六藝以及術數方技等各種技能或特指經術。
藝術可以是宏觀概念,也可以是個體現象,是通過捕捉與挖掘、感受與分析、整合與運用(形體的組合過程、生物的生命過程、故事的發展過程)等方式對客觀或主觀對象進行感知、學習、表達等活動的過程,或是通過感受(視覺、聽覺、觸覺)得到的形式展示出來的階段性結果。
藝術的類型:
藝術體現和物化著人的壹定審美觀念、審美趣味與審美理想。無論藝術的審美創造抑或審美接受,都需要通過主體壹定的感官去感受和傳達並引發相應的審美經驗。
對藝術的審美分類,主要應根據主體的審美感受、知覺方式來進行。依據這個原則,藝術可以分為語言藝術、造型藝術、表演藝術和綜合藝術四大類。
語言是思維的外殼,是思想的直接現實。文學對人類生活以及藝術家思想情感的反映、表達,有著壹定的理性深度,是壹種精神性的存在。
同時,由於文學作品中的詞義所提供的壹切,要受到思維確定性的規範,因而它往往比其它藝術形式更易明確表達創造主體的思想,有著更為明顯的理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