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設計[1] (Practicum):大學某壹課程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如:計算機程序設計課程的課程設計,壹般是完成壹項涉及本課程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應用性的計算機程序開發題目;又如:《公***建築》課程設計,壹般是完成壹項公***建築的壹系列設計圖紙,包括從方案到部分施工圖等。
課程設計[2] (Curriculum design):是壹個有目的、有計劃、有結構的產生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教科書等系統化活動。
越來越多的研究者把課程設計界定為壹種計劃或方案。它是在學校教育環境中,旨在使學生獲得的、促進其遷移的、進而促使學生全面發展的、具有教育性經驗的計劃。這種課程觀突破了課程局限於課堂教學中,把範圍拓展到整個學校教育環境中加以界定。突破了以往只註重知識、經驗的積累的局限,把積累、遷移、促進學生發展等多方面因素作為指標。並將課程分為形式課程與環境課程。所謂形式課程是在教育者的直接參與或指導下完成的,而環境課程則不需要教育者的直接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