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借款時間期限;
4、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等約定;
5、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借據。
借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綜上所述,借錢的借條要有借款人的姓名,放款人的姓名,借款的時間,借款的金額,借款的利息,還款的時間,還款的方式,借條是由出借人保管的,借款全部還清之後,借款人需要將借條贖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