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分法是指在政府內部將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分別設立,形成行政權內部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壹種行政管理體制,也稱“行政三分制”。這是當代世界政府改革的主流方向之壹,行政三分制下的政府架構和運行模式已經在英國等國家和地區獲得了成功。
美國是典型的三權分立,立法權在議會,行政權在總統及所屬各政府部門,司法權在法院。我國國家機構也是三權分立設置,其中,立法權在全國人大,行政權在國務院,司法權在法院和檢察院。在三權分立基礎上,我國又借鑒英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在行政權內部繼續探索分權,即行政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別設立。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按照精簡、統壹、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隨之深圳市開始了行政三分制改革試點。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壹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003年深圳市在廣東省十屆人大壹次會議上宣布,成為中國唯壹推行“行政權三分”試點改革的城市,但由於缺乏相應的頂層設計和制度配套等原因,深圳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最終夭折。
2012年,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逐步被納入中央重要議程,而市域治理現代化作為承上啟下的關鍵成為行政三分制改革的突破點。中央通過“多規合壹”及“綜合執法”等改革系統推進,逐步形成綜合決策與綜合監督兩端,構建起面向市域系統治理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形成綜合決策、多部門專業管理、綜合監督之間即相對分離又相互協作的行政分立新路徑、新探索。
市域治理行政三分的橄欖型結構
“多規合壹”及“綜合執法”改革推動在市域治理中逐步形成綜合規劃決策和綜合執法監察“兩個綜合”,形成從綜合規劃決策、到社會化專業運行服務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兩頭收斂、激活中間”的橄欖型現代城市治理結構,形成綜合決策、專業管理、綜合監督的市域治理新格局,是行政三分制在市域治理現代化方面的新發展。北京通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數據平臺建設,完善橄欖型現代城市治理結構,推動形成市域治理決策、執行、監督協力,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管理壹體,政府、市場、社會***治的橄欖型城市治理模式,成為行政三分制的新樣本。
通過行政三分法推進行政三分制改革,可以解決政府權力監督制約、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管理科學化和理性化、政府對經濟社會回應性等問題。
(壹)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學化和理性化水平
現代公***行政已從經驗管理走向科學管理,強調管理的實際需求和內在規律。行政三分制正是以現代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內在要求為依據,通過合理分解權力,實現權力的科學配置和規範運行,從而使決策更科學民主,執行更迅速有效,監督更客觀公正。
我國政府從計劃經濟時代發展而來,受全能政府和幾千年封建集權統治的影響,管理的理性不足,人治色彩濃厚,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的權力架構不合理。行政三分制不僅是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適度分離,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壹套符合現代管理規律的政府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二)增強政府對社會的回應性
政府的回應性本質上強調政府與社會形成良好的互動,政府對社會的需求作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和回復。行政三分制改革,不僅是將政府的決策、執行、監督職能分開,更重要的是在行政權的重新建構中引入社會需求,為增強政府的回應性提供體制保障。
增強政府的回應性首先要求加強政府的信息搜集功能,通過建立完善的信息網絡、加強調查研究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充分了解社會需求。其次,決策要快速。面對社會需求,決策部門應該及時提出應對方案,快速作出反應。第三,強調決策的宏觀性和綜合性,在解決方案的設計上要統籌兼顧,最大限度的滿足社會的需求。第四,執行要到位。政府對社會需求的回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策的執行。行政三分制對於執行環節的設計,要保證政策的執行能夠到位。第五,強調問責。對決策失誤、執行不到位的,要進行問責,行政問責本身也是對社會需求的壹種回應。近年來行政問責制的快速發展就是對這壹社會需求的最好說明。
(三)權力監督與制約
行政三分制在壹定程度還可以形成權力制約,防止“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傳統體制下,我國政府部門集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為壹身,自定規則、自己執行、自我監督,容易產生尋租、腐敗、效率低下等問題。行政三分制改革,就是要改變原有的行政權力運作模式,將行政權合理分解,以達到相互制衡的目的。當然,受制於傳統和現有的制度框架,行政三分制所形成的權力制約只能是壹種有限的制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相對於傳統的部門集權體制,行政三分制在壹定程度上分解了行政權力,實現了權力的分散化,達到了壹定程度的權力制衡。比如,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離,在規則制定與利益分配過程中,決策者很難與執行部門合謀,謀取執行過程中的利益。同時,由於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的分離,三者利益不再完全壹致,任何壹個部門的行為都時刻處在其他兩個部門的牽制和監督當中。應該看到,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具有漸進性,政府轉型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對於任何有利於推動政府轉型的改革措施,都值得嘗試和鼓勵。
(四)轉變政府職能
行政三分制通過對政府的決策職能和執行職能分離整合,將在壹定程度上起到轉變政府職能的效果。當前政府組織形式以職能部門化為特征,職能分工過細,部門過多。實行行政三分制,首先要打破職能分工的部門體制,建立以決策、執行、監督等管理環節分工為標準的新模式,重新進行政府的職能劃分和機構設置。在這種體制下,有些執行性的職能將社會化,交由社會組織甚至公民個人完成,政府將集中精力做好決策、監管等工作。同時,在政府決策中,決策職能相對集中,決策部門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哪些適合政府去做,哪些交由社會更好,從而既能促進決策的科學性,又能促進政府職能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