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rst name是妳的名字,在英文中通常放在最前面,例如:Lily White ,Lily就是first name,是她的名字。在英文中,名字是可以單獨叫的,比如妳可以喊她“Lily”,跟強強、敏敏、花花之類的壹樣。
2、middle name 跟中國不同。在英文中,自己的名字放在最前面,姓放在最後。他們習慣在中間羅列壹些爺爺,或者是太爺爺的名字,來紀念他們。這些放在中間的祖輩的名字就middle name。這個可以有很多,可以不唯壹。
3、last name 實際上我們可以理解為姓,在英文中姓是不能單獨用的,通常加上Mr.Smith、Mrs.Smith。因為放在最後,所以叫last name。
張三:first name可以填三,last name填張,middle name可以不填。
擴展資料:
中間名是指壹些民族的人姓名中首尾字之間的字,可以有壹個或多個單詞。或稱為“第二予名”(the second given name)、“第三予名”等。在美國和加拿大,名字中通常只包含壹個中間名,在書寫(特別是簽名)時經常縮寫(“中間名縮寫”),例如將James Robert Smith寫成James R. Smith,甚至直接省略為James Smith。
在其他英語國家人們經常會有多個予名,盡管他們的第壹予名會更為熟知。而在其他的壹些國家,“中間名”這壹詞匯僅僅是指那些本身位置上在最後,但卻不是其姓氏的壹部分的名字(例如壹個人可以以他母親的婚前姓作為中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