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原則是財務金融術語,是壹套非強制的準則,用以決定、衡量以及管理社會及環境風險,以進行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或信用緊縮的管理。
這個準則出現於2003年6月,由壹群私人銀行所制定,參與制定的銀行有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與西德意誌銀行(WestLB AG)等。他們采用世界銀行的環境保護標準與國際金融公司的社會責任方針,形成了這套原則。
赤道原則適用 :
1、總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含1000萬美元)的新項目融資。
2、可能對環境和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舊項目擴容和更新現有設備有關的項目融資。
3、項目融資財務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