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核算國民收入的支出法和收入法如下:
國民收入的核算方法,壹種叫生產法,壹種叫分配法,還有壹種叫使用法,又叫支出法。
國民收入是指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在壹定時期所創造的價值·從社會總產值中扣除物質消耗後的剩余部分就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價值形態)=社會總產值-已消耗生產資料價值或國民收入(實物形態)=社會總產品-已消耗生產資料。
它是反映整體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因此常被使用於宏觀經濟學的研究中,亦是國際投資者非常關註的國際統計項目。
反映國民收入的兩個主要統計數字是本地生產總值(GDP, 即國內生產總值)及本地居民生產總值(GNP, 即國民生產總值),前者計算壹段特定時期本地進行的生產,而後者則計算本地居民的總體收入。
衡量標準
有三種衡量國民收入的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產出(產品)法。
1、收入法是通過加總本國居民、公司和個人直接得自當期貨物和服務生產的收入,即要素收入之總和。對這種由所有要素收入之和給出的國內總收入,只要隨庫存增值對之進行調整,就可以得出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
2、支出法是把消費支出和投資支出進行加總,從而得出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內總支出。它只是總和最終購買價值,而把所有對中間貨物的支出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