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死屍犯法。因為買賣死屍涉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據:《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第八條
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進行商業性活動。
第九條
除醫療機構、醫學院校、醫學科研機構以及法醫鑒定科研機構因臨床、醫學教學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屍體捐贈;使用完畢的屍體,由接受屍體的單位負責對屍體進行殯葬意義上的最終處理。
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為社會風尚和公***秩序。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行為對象是屍體;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行為;
3、主體為壹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盜竊、侮辱屍體者,不構成犯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屬選擇性罪名,有盜竊或者侮辱屍體行為之壹的,即構成本罪。盜竊屍體後加以侮辱的,仍只需按壹罪處罰,不必數罪並罰。殺人後為毀滅罪證、掩蓋罪跡而毀壞、拋棄屍體的,應以殺人罪從重處罰;殺人後為損害死者的尊嚴或者生者的感情,而故意侮辱屍體的,應當數罪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