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不同:全國人大是全國人民的代表機構,具有最高的國家權力;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下屬機構,負責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部分職權。
組成人員不同:全國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他們來自各個階層、領域和地區,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則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其代表中選出的常務代表。
職責不同:全國人大負責制定國家法律和監督政府工作等重大問題;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則負責解釋法律、制定行政法規以及監督憲法實施等具體事項。此外,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還要代行全國人大的部分職權。
與政府和法院的關系不同:全國人大領導政府,政府需對其負責並匯報工作;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則監督最高法院,後者需接受其監督。
權限範圍不同:全國人大的權限包括立法權、決定權和任免權等最高國家權力;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限相對較小,主要是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進行工作。
對外關系不同: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外代表國家的形象和利益;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則更多地負責內部事務的處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