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稅金是根據商品買賣或勞動服務的流轉額征收的稅金,是屬於流轉稅的範疇。
2、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
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商品及服務稅俗稱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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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及服務稅( GST ) 也可稱為消費稅( Consumption Tax ) 。因為有關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商品及服務稅並非生意經營的成本,但稅額是經營者負責代政府徵收及繳交,所以經營者對此稅制應要有壹定的知識。商品及服務稅(GST) 將適用於大部份商品及服務銷售活動,是壹種多重階段的稅項
銷售稅金及附加是指應由銷售產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負擔的銷售稅金和教育費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