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磺胺二甲嘧啶片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
3.下列藥物與磺胺二甲嘧啶片同用時,磺胺二甲嘧啶片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或在應用磺胺二甲嘧啶片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二甲嘧啶片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磺胺二甲嘧啶片形成不溶性沈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磺胺二甲嘧啶片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磺胺二甲嘧啶片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用後可能需要調整磺胺二甲嘧啶片的劑量。
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