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社會學的主要流派:功能論、沖突論、互動論、關系論。
功能論:
20世紀20年代出現的壹種人類學方法論主張。它認為認識事物的實質、本質或第壹原因是不可能的,只能認識事物的現象和屬性;
主張排除實體概念,在相互依存構成整體的諸因素和諸事物的聯系中把握對象,而對事物的現象和屬性的認識在於了解其功能。
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社會是具有壹定結構或組織化手段的系統,社會的各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關聯,並對社會整體發揮著必要的功能。整體是以平衡的狀態存在著,任何部分的變化都會趨於新的平衡。
在理論上不重視行動個體,而是強調社會制度,大多數社會和文化現象都可以被認為是具有功能的,因為它們為維持整個社會結構做出了貢獻。
沖突論:
沖突理論是現代西方社會學理論之壹,與結構功能主義相左。20世紀50年代後流行於西歐和美國,著重探討社會沖突的本質和根源,沖突的類型、預防及其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等。壹種意見認為,沖突可分為文化沖突、經濟沖突、分配沖突;另壹種意見則把沖突分為現實型和非現實型兩種。
互動論:
人的發展是個體的內在因素與外部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瑞士皮亞傑克服了直線式思維的缺陷。互動論和外鑠論、內發論、主體實踐論都是研究人的身心發展動因的基本觀點。
關系論:
關系論在理論上,馬赫對因果性所采取的態度與休謨、康德是壹致的,即把事物的客觀因果聯系看作是人們主觀之內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