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動力導彈原理就是高溫工作的核反應堆不斷作用,利用強大的推力使導彈持續不斷地前進,並最終打擊到相關目標。
核導彈(nuclear missile),指的是具有攜帶核彈頭的能力、並能夠達成遠距離核彈投送任務的導彈,核導彈主要分為戰術核導彈和戰略核導彈,核導彈具有多種發射方式,戰術核導彈可從戰艦、潛艇、飛機等平臺上發射,戰略核導彈的發射方式則有固定發射井,車載,潛射,機載等。
科學家發現原子核中蘊藏著巨大的能量,人們將這種核能釋放,並首先用於軍事目的,結果促成了核武器的出現;三種核彈的不同之處在於核能釋放的方式不同和破壞殺傷的形式不同,核能的釋放出現於原子核發生轉變的過程中,而這種轉變可分為重核裂變和氫核聚變兩種方式。
作戰用途
核武器主要是作為核戰鬥部裝在戰略導彈上,用以摧毀戰略目標,在近程夜戰、空戰和防空中有的導彈也裝有核戰鬥部,用以摧毀地面大面積戰術目標,對付飛機群和攔截攜核彈的轟炸機等,中子彈不僅可以作為核戰鬥部裝在導彈上使用,而且能夠制成炮彈由榴彈炮發射出去投入戰鬥。
在世界武器庫中,導彈和原子彈相繼問世的初期,人們並沒有想到把它們結合起來,組成有實戰價值的導彈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