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有關同壹控制人國資委控制之下外資轉內資的問題
呵呵,十分感謝版主的慷慨解答。其實有兩點還是很值得商榷的。雖然外資轉內資的方案被斃掉了,但希望本帖能給其他有需要的朋友提供盡量正面而全面的信息,所以這兩點,我還是多廢話兩句:1,國有上市公司產權轉讓,應該是需省級以上國資管理部門批準。2,本轉讓是否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幹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統稱為企業)何夕註:壹般而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資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或其在企業的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份額(以下稱為股權)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主要原因導致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第二十壹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的轉讓,參照本規定執行。何夕註:如果股份有限公司不言而喻即適用本法的話,則此次不必畫蛇添足加上這壹句;這壹句恰好排除了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對本法的適用性據以上兩條,我認為本次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外資轉內資事項不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幹規定 》。請各位繼續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