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最根本的是“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
所謂社會,即是由人與人形成的關系總和。人類的生產、消費娛樂、政治、教育等,都屬於社會活動範疇。利益是壹個社會學名詞,指人類用來滿足自身欲望的壹系列物質、精神的產品,某種程度上來說,包括:金錢、權勢、色欲、情感、榮譽、名氣、國家地位、領土、主權等所帶來的快感,但凡是能滿足自身欲望的事物,均可稱為利益。
相互關系:個人與社會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對立統壹的關系。
1、壹方面,個人對社會具有依賴性。首先,個人的生存離不開壹定的社會條件。其次,個人的發展依賴於社會。個人對社會的依賴性使個體的發展和社會的發展具有壹致性性,也有矛盾性。社會對個體既有促進作用,又有制約作用。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推動著個人的全面發展和進步。
2、另壹方面,個人對社會具有能動性。人對社會的依賴性,並不是說人只能消極的依附於社會,而是能夠積極主動地認識、創造著社會,從而推動了社會由低級向高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