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門":Amen這壹詞據希伯來原文含有"堅定"的意思。
在舊約,當人民領受王的命令的時候,說"阿門"表示:遵命(王上1:36);當人民受警戒的時候,說"阿門"表示:領受(民5:22;申27:15-26);當百姓聽先知說預言時,說"阿門"表示:誠心所願(耶28:1-3、5、6)。
因此,新約基督徒在稱謝、頌贊、祝福、感謝、禱告神完了的時候,也都要說"阿門"表示:實實在在,但願如此(羅1:25;9:5;林前14:15-16;加6:18;太6:9-13;林後1:20)。保羅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原文即"阿門",林後1:20)。是以主耶穌基督自稱為誠信真實的,為"阿門" 的。(啟3:14)
既然阿門是“誠心所願”的意思,那麽在危難的時候說這個是沒有意義的。而且,這不是咒語,基督信仰不靠這些看似神秘卻沒有意義的東西來建立信仰,靠的是真實的神。基督徒在遇到危難的時候都會等待神的幫助。而且,有時候在人看來是危難,是患難,在神往往是對基督徒的祝福,通過這危難使基督徒長大成熟。好比父母教自己的孩子走路,明明知道孩子會跌倒,但是壹樣讓孩子自己走路,但卻是在安全的距離內保護孩子。因為如果孩子壹生不曾跌倒,就永遠學不會走路,永遠不能長大。
人類的父母況且知道保護自己的孩子,何況造我們的神,給我們靈魂,生命的神,豈不是更好看護我們嗎?
“阿們”(Amen)是希伯來文的音譯,也譯作“阿孟”,意思是“但願如此”、“誠心所願”、“是,上帝”等。“阿們”壹詞在《聖經》中最早出現在《民數記》第5章第22節。“阿們”的使用很廣,可以用來表示對法規、命令、誓約、祈求、祝願、許諾或咒詛、斥責的同意,可以作贊頌詞的結束詞,也可以用作宗教禮儀的閉幕詞,最普通的是用作祈禱的結束詞。例如,《申命記》第27章第13壹26節記載摩西囑托利未人向以色列人宣布制造偶像、輕慢父母等12種人應受咒詛,眾百姓都要依次回答“阿們”。《尼希米記》第5章第1壹13節記載尼希米召集群眾大會宣布貴族官吏等應將所侵占的土地錢糧等歸還百姓,眾百姓齊聲高呼“阿們”,表示支持。《尼希米記》第8章第1壹6節記載以斯拉當眾宣讀律法,眾百姓都舉手高呼“阿們!阿們!”“阿們”在《聖經》中還有壹個特殊用法,就是稱耶穌為“阿們”(《啟示錄》第3章第14節)),因為他是真理。
簡單說阿門之意可以理解為:
1.但願如此
2.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