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時代背景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時代背景

曾參予百日維新後來成為改良派領袖的康有為在海外發表了《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止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闡述了他反對革命排滿、主張立憲保皇的立場。康有為寫這封信,是因為南北美洲華僑中的保皇會會員曾對康談到他們向往革命。他們認為,保皇會壹向忠心保皇,但清王朝卻緝捕保皇會員,對其或殺或監,既然這樣,不如“以鐵血行之,仿效華盛頓革命自立,或可以保國民。”於是康有為寫了這封復信加以反對。他在復信中說,要把慈禧、榮祿之流與光緒皇帝區別開來,慈禧等人雖然昏暴,欺國虐民,但光緒卻是個聖明皇帝。他並且說,後黨秉政的局勢不久就會改變。康有為在這封信中以庸俗進化論為依據,博引旁征、洋洋萬言地論述了他的保皇理論。

他強烈反對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朝統治的作法,並羅列了中國不能進行革命的四個理由:壹曰革命殘酷,二曰國情特殊,三曰革命必然招致外國幹涉,四曰皇帝聖仁。他又攻擊革命派的反滿口號是無的放矢,“大怪不可解”,因為他覺得滿漢早已平等。因此他作出結論說:立憲容易,革命困難,立憲有利,革命有害;只可以立憲,而不可革命。由於康有為在海內外名氣很大,他的這些保皇言論具有很大的欺騙性。他的門生信徒又把這些言論編印成冊,廣為散發。這封信在思想輿論戰線上嚴重混淆了人們的視聽,阻礙了資產階級革命的發展。為了駁斥康有為的謬論,澄清人們的思想,同時宣傳革命主張,章太炎在光緒二十九年上半年寫了壹封致康有為的公開信,即著名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

這封公開信寫好之後,章太炎曾請人帶到香港轉交康有為,結果未能帶到。六月,《駁康有為論革命書》與鄒容的《革命軍》“同時刊行,不及壹月,數千冊銷行殆盡”,在海內外引起巨大反響。當時上海倡議革命的進步報紙《蘇報》相繼發表了壹系列有關的評介文章,為之聲揚。

《蘇報》原是壹家很平庸的小報,創辦於光緒二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該報的所有權被湖南舉人陳範購買後,面貌略有起色。但陳範本是壹名變法改良派,他利用報紙來宣傳變法,雖然刊登了壹些政論性文章,但社會影響並不大。直到南洋公學大風潮發生,《蘇報》開辟“學界風潮”欄目,及時反映學潮,以此為契機,《蘇報》才柳暗花明,逐漸成為愛國學社的喉舌,並組織起了壹支以蔡元培、章太炎、吳稚暉、章士釗等激進的民族主義者為核心的作者和編輯隊伍。於是報紙顯得銳氣英發,為全國學界所註目,儼然成為號召學潮的旗手。從光緒二十五年(公元1903年)章士釗擔任《蘇報》主筆後,《蘇報》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它在國內眾多的報刊中獨樹壹職,首先吹響了革命排滿的號角。這之後壹個多月的時間裏,《蘇報》排滿革命的議論,如同潮水般宣泄而出,其中反響最為強烈的,莫過於關於鄒容所著《革命軍》的評價和章太炎《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摘錄。

早在五月二十五日,《蘇報》即刊出書介壹則,向讀者推薦章太炎“駁康有為論革命書”說:“康有為最近《政見書》力主立憲,議論荒謬。余杭章炳麟移書駁之,持矛刺盾,義正詞嚴。凡我漢種,允置家置壹編,以作警鐘棒喝。”六月二十九日,《蘇報》以《康有為與覺羅君之關系》為標題,摘錄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文中點名直斥當朝光緒皇帝為“載湉小醜,不辨菽麥。”這八個字石破天驚,中外震動。清政府氣急敗壞,惱羞成怒,欲把章太炎、鄒容等人置之死地而後快。五月二十五日兩江總督魏光燾即向清廷報告:“有《蘇報》刊布謬說,而鄒容所作《革命軍》壹書,章炳麟為之序,尤肆無忌憚”,經外交部呈慈禧太後閱覽,命魏光燾立即嚴密查辦,逮捕人犯。

閏五月六日,上海公***租界巡捕房應兩江總督魏光燾、江蘇巡撫恩壽之請,逮捕了章太炎。次日,鄒容主動投案。接著《蘇報》很快被查封。這樣就引發了清朝的最後壹樁文字獄案——《蘇報案》。

自文網苛密的乾隆朝以後,文字獄案寥若晨星。道光、鹹豐、同治各朝均無文字獄記載,《蘇報》案可說是有清壹代文字獄的最後壹幕。在案發之前,慈禧太後還夢想著仿效康熙、乾隆朝文字獄案的處理方法,計劃著迅速撲殺革命火種,“壹日逮上海,二日發蘇州,三日解南京,四日檻京師”,而後淩遲處死,殺壹儆百。但事情的發展卻出乎清廷的意料。由於西方各國領事館的阻力,清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煩。

由於《蘇報》報館設在英租界內,清政府入租界捕人,必須事先征得外國領事的同意。因此當逮捕《蘇報》館主、主筆及章太炎、鄒容的諭旨下達江蘇督撫之時,他們不得不與上海的外國領事團交涉,請求簽發拘票捕人,但各國領事為了維護租界治權,堅持不允。後來經過雙方談判,此案定為“租界之案”,清政府無權將有關案犯解出租界獨立審判,只能由設在租界的“會審公廨”來審理此案。清政府委托洋人律師指控《蘇報》“汙蔑今上,挑詆政府”,指控章太炎、鄒容“大逆不道,謀為不軌。”

十月十五日,該案移至“額外公堂”,由上海縣會同會審委員、英陪審官審訊。這期間清政府壹面聘請洋律師作為訴訟壹方與章、鄒等人打官司,壹面又與外國領事團暗中交涉“移送人犯”,但未能成功。“額外公堂”開審後,上海縣企圖不顧英國防審官的反對,獨立作出判決,將章、鄒二人俱科以永遠監禁之罪。壹時之間社會輿論嘩然。上海的外國領事團亦不承認該判決,並且照會上海縣,要求再審壹次,否則將該二犯釋放。清廷不敢違拗洋人旨意,只好委曲求全地下令上海縣按照洋人意思從寬辦結。這樣在經過清政府與外國領事團長達半年的“討價還價”之後,“額外公堂”於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五月作出最後判決:章太炎監禁三年,鄒容二年,罰作苦工,從上年到案三日起算,限滿釋放,驅逐出境。這樣,沸沸揚揚、枝節橫生的《蘇報》案才告終結。

在這起清末最大的文字獄中,清政府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威風掃地,終未能實現自己企圖將章、鄒迅速斬決的如意算盤,而革命黨的聲勢和影響在這次審判後卻越來越大。可見血腥的文字獄伴同專制的清朝壹起在走向它們的末日,民主的曙光已經出現在中國的大地上。

《蘇報案》判決之後,章太炎和鄒容被正式監禁,身陷囹圄。但二人仍然胸懷鬥誌,心憂天下。但鄒容終因不堪獄中折磨,於光緒三十壹年(公元1905年)二月病逝獄中。鄒容死後,租界迫於輿論壓力,章太炎的生活得到了壹些改善。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五月,章太炎三年監禁期滿,出獄當晚即乘坐壹艘日本郵船,東渡日本。五年之後,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是壹篇膾炙人口、傳頌不衰的反清革命檄文。在這篇氣勢磅礴、筆鋒犀利的長文中,章太炎站在鮮明的民主主義立場上,逐條駁斥了康有為的改良謬說。章太炎首先列舉了滿清王朝壓迫漢族的歷史,指出從清初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屢興不廢的文字獄,直到清末戊戌政變,殘殺維新黨人,這壹系列壓迫漢人的罪行都表明滿為主,漢為奴,並不存在什麽康有為所說的“滿漢平等”。其次,章太炎又駁斥了康有為稱頌光緒“聖仁英武”的觀點。他說,“載湉小醜,不辨菽麥”,因為害怕慈禧太後廢置自己,才鋌而走險,贊助變法。即使光緒在西太後死後,做起名副其實的皇帝,到那時他也必定是個殘殺維新黨人的獨裁暴君。

此外,章太炎還痛斥了光緒皇帝享有“天命”的無稽之談,他嚴正指出:“撥亂反正,不在天命之有無,而在人才之難易”。同時,章太炎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又正面回答了革命必須流血的問題。他批駁了康有為等保皇黨人所謂的立憲可以避免流血,通過“清”來實現的天真夢想,指出革命是免不了要流血的,但“立憲”更要流血。最後,章太炎針對康有為信中所謂中國國情特殊,“公理未明,舊俗俱在”,不能革命的謬論,進行了有力的駁斥。他義正辭嚴地指出:“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舊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黃之猛劑,而實補瀉兼備之良藥矣。”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是清末壹篇歌頌反滿革命的奇文。章太炎在這篇文章中,旁征博引、觀點鮮明地進行論述,因而整篇文章顯得條理縝密,內容豐富。同時,這篇文章又具有強烈的感染力,作者在字裏行間註入了自己充沛的感情。總之,《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是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以前革命思想發展的理論總結,同時它又吹響了鼓舞革命誌士繼續前進的號角,對以後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理論影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