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能判刑。
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展資料:
輕微傷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中國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法規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安全;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
1986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有三種:
(1)警告;
(2)罰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壹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采用行政處理程序。
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壹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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