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配伍
兩味以上的藥物合用,叫做配伍。中藥多配伍成方劑,應用於臨床。配伍之目的,是使藥物更好地發揮其療效、制止其不良作用,而對較復雜的證候,可以全面照顧。
有些性能相類的藥物,合用後互相助長療效,稱“相須”,如黃柏與知母。兩種以上功用不同的藥物合用後,能使療效更好的,稱“相使”,如款冬花和杏仁。兩種藥物合用,壹種藥物受到另壹種藥物的抑制,而足以減低或消除它的毒性或烈性的,稱“相畏”,如半夏畏生姜。壹種藥物能牽制另壹種藥物的療效,稱“相惡”,如生姜惡黃芩。壹種藥物能消除另壹種藥物的中毒反應,稱“相殺”,如綠豆殺巴豆毒。兩種藥物合用,可發生劇烈的副作用,稱“相反”,如烏頭反半夏。相惡、相反即屬於配伍禁忌。但近來有人報告適當運用相惡相反藥物的配合,可變“禁忌”為“相激”,從而對某些疑難雜癥取得意外效果,但尚待進壹步研究。
藥物雖以配伍應用為多,但也有少數是獨用的,稱“單行”,如獨參湯、甘草湯等。
用藥禁忌
妊娠禁忌:某些藥物具有滑胎、墮胎的流弊。但在這些藥物中,對於妊娠的危害性也有程度上不同,可分為禁用和慎用兩類。禁用的大都毒性較強,如巴豆、牽牛、大戟、商陸、三棱、莪術、水蛭、麝香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兼滑利的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肉桂等。慎用的藥物並非絕對不能用,應根據病情需要和孕婦情況而斟酌。
服藥禁忌:通常稱為“忌口”,傳統的說法有甘草、桔梗、烏梅等忌豬肉,麥冬忌鯽魚,茯苓忌醋等。對於病人來說,更主要的是忌生冷、粘膩和不易消化的食物。至於皮膚病、外感咳嗽早期忌黃魚及海貨、毛筍,系飲食忌口,與中藥關系不大。自己保藏的中藥由於蟲蛀,其藥效的減少不過是蟲所食去的部分,去除蛀蟲及其卵糞,此中藥仍可食用,至於中藥壹旦發黴則已變質變性,服用後反有害處,不論其價值多貴,以棄去為妥。
毒性藥物:中藥裏如砒石、馬錢子、洋金花是壹般所知有毒藥物要慎用,但有些並非大毒中藥,若用量過多也可中毒,如苦杏仁由於可產生氫氰酸這樣劇毒物質,若成人服50~60個,小兒服7~10個,便可危及生命。又如黃藥子常用於治療甲狀腺病,若用過30克,就可能對肝臟產生毒性,出現黃疸與肝功能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