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糾紛類型如下:
(1)房產糾紛。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
(2)合同糾紛。因合同的生效、解釋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3)勞動爭議。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4)醫療糾紛。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的糾紛;
(5)旅遊糾紛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省的糾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二、矛盾糾紛怎麽處理
房產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協商解決;
2、求助於消費者協會;
3、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4、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