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情況下,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擔保分為壹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壹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壹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壹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