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購買的圖書是去購買的這個人和賣方講價得到的優惠,所以這筆錢作為購買的人,他是有資格享受這個優惠待遇的,原價賣給學生,是按照圖書上的價格,他並沒有提高書的價錢,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因此,按照圖書上的價格賣給學生家長,沒有權利去維權,因為他沒有加價。
1、優惠的差價是個人所為
學生家長沒有權利去和學校說維權的事,首先圖書打折,這個價位差別是去購買圖書的人和賣家之間討價還價的結果。所以這筆優惠的差價是個人所為,這筆錢就應該由學校所擁有,或者是去購買圖書的個人所擁有。如果人家沒去講價,而只是按照圖書上的價格來,那麽我們也得認。壹家長只要按照圖書上的價格付錢就可以了,至於其他的那些都和我們沒有關系。這筆錢是賣家給購買的人的,壹個優惠差價,因為是集體買,所以他享受團購價。這筆錢其實就算做購買圖書這個人的跑腿費。
2、學校按照圖書上的價錢收錢沒錯
個人去購買圖書和集體去購買圖書,價錢是不壹樣的,這個大家都知道。如果沒有學校這個群體,那麽也就沒有這個打折的價位。只是有的學校裏面對學生比較仁慈,不願意賺家長和學生的錢,所以就按照打折的價錢賣給學生。但是有的學校裏面經費比較緊張,他按照圖書打折的錢,這部分優惠差價留做學校裏面的活動費用,也是可以讓人理解的。畢竟這筆錢是賣家給學校的,不是學校去要的。因為有學校這個集體行為才產生了打折這個行為,所以學校按照圖書上的價錢來收取家長的書費錢是沒有錯誤的。
學校裏的收費只要按照教育部門下發的文件收取,以及按照圖書上的價格來收取,這個就是合理正常的。至於打折,還有便宜的差價,那些和我們沒有什麽關系,況且說每個學生也便宜不了幾塊錢,沒有必要去爭論個是非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