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我市各類社會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養老待遇的企業退休人員、個人參保人員、城鄉居民老年人員、征地農轉非老年人員、超齡人員。
二、采集內容
1、人臉圖像采集。
2、指紋采集。
3、養老待遇領取人員基本信息采集。
三、采集方式
1、現場采集。養老待遇領取人員原則上於每年生日當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退休證》或《待遇領取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在戶籍所在地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或村居采集。也可持有效證件就近到現居住地(含重慶市內各區縣)鎮街社保所或村居采集。市內區外養老待遇領取人員居住在我區的,也可就近到現居住地鎮街社保所或村居采集。在采集信息時,采集點工作人員應核對待遇領取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聯系人、聯系電話、居住地址、郵政編碼等基本信息。若有變化,應及時更改,並及時上傳數據。
2、書面采集。對行動不便等原因不能完成采集的養老待遇領取人員,由本人或其親屬提出申請,到現居住地鎮街社保所或村居填寫認證表格。
3、異地協助認證。市外居住的養老待遇領取人員,不能回參保地采集的,可暫不采集。其資格核查按照勞社廳發;〔2004〕8號文件規定采用異地協助認證方式完成(《領取養老金資格協助認證表(樣表)》),也可通過互聯網人臉認證完成。出國、出境定居的待遇領取人員,不能回參保地采集的,可暫不采集。其資格核查按照外領函〔2007〕35號文件規定通過我國駐外使、領館或當地公證機構協助提供健在證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