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活性物質:攝入人體後影響思維、情感、意誌行為等心理過程的物質。
特征是:
1、盡管認識到對身體有害仍使用;
2、已造成社交、職業、心理,或軀體問題或使之惡化,仍繼續使用。
擴展資料
主要根據精神活性物質的藥理特性,將之分為以下種類:
1、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depressants) 能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如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酒精等。
2、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stimulants) 能興奮中樞神經系統,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大麻(cannabis,marijuana)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名的致幻劑,適量吸入或食用可使人欣快,增加劑量可使人進入夢幻,陷入深沈而爽快的睡眠之中,主要成分為△9-四氫大麻酚。
4、致幻劑(hallucinogen) 能改變意識狀態或感知覺,如麥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掌毒素(mescaline)等。
5、阿片類(opiates) 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類物質,如海洛因、嗎啡、阿片、美沙酮、二氫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諾啡等。
6、揮發性溶劑(solvents) 如丙酮、苯環己哌啶(PCP)等。
7、煙草(tobacco)。
百度百科——精神活性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