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2001年12月聯合制定,於2002年開始實施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管理制度
房屋登記官只是個專業職務名稱
今後,房屋權屬登記中的關鍵崗位,都必須由這些持證的“房屋登記官”來擔任,以保證居民房屋交易的安全和高效。